2009年3月1日星期日

詐勝

星期五在友人家吃過精心籌備的大隻蟹盛宴後,如常地打了八圈雀。
頭四圈東二,做萬子,上了三章,對家打六萬,碰,六章,裡頭是一二三四五萬加雙番子作眼,叫三六萬,眾人看似未叫糊,心想剛出過的六萬實食冇黏牙,果然六萬再次從對家飛出,四番十六穩袋。
推牌再下一城之際,上家說,你叫的好像不是三六萬。
動作向來偏高速,和出的牌早已亂作一團。上家說,你的牌是二二三四五西西,叫二西而非三六。下家這時也說,是二二三四五。
我也搞不清了。但上下家均為眉精眼企之人,而我的冒失又是連自己也了解的,加上兩家看到,該是沒話可說的了。
問賠多少。應知是家家六十四的。友人們都心腸好,只說推牌了事。
其實若是別家不小心吃了詐和,我也會推牌了事。一是無心之失,二是只為耍樂,三是一坐下就賠個爆棚,太殘忍。若是跟這些老雀友玩,就更沒理由計的。
但是但是但是但是,我的牌齡雖不高,在友儕中技藝又都是輸多的,但決不是吃詐和賴不熟練然後了事的水平。這樣的錯誤,對我來說是嘔心的。而且,一向認為所有承諾包括規矩一樣,是要嚴守的。遊戲亦然,或是更甚。總是求法外情就不成法。加上深信做了就該負責,詐和賠錢乃是玩雀者都知的入門第一則,坐了在麻雀桌,得對嬴輸都心甘情願。
以上想法和起來,讓我對這詐和又羞愧又難受又嘔心。
我沒有信心再玩下去了,我說。那是真心話。
嚴格來說,之後的所有牌局,我都是沒資格玩的。比起其他三家,沒有遵守規則的我是低了一線的。在自己來說,之後的牌局輸了是理所當然,因為理虧在先,甚至覺得輸夠才能贖罪;要是贏的話,也是因為理虧在先,一定會內疚,覺得勝的都是不風光的錢,可能比輸錢還難受。
也不知那裡來的狗運,一向牌都不太順暢的,在詐和後竟出奇的旺,平日會出銃的牌都沒事,結果四圈後嬴了二百多。
四圈過後,說不收這筆不義之財重新出發,朋友們大呼老土,並說請吃糖水了事。
還是覺得不安樂。
又過了四圈,多贏了一百,共三百,而且只有我一家勝,是少有的大勝,金錢上來說。
實在不該收錢的。但再跟朋友糾纏就會小家,所以也沒說話,收錢。
這些錢,以及這個勝利,像是偷回來的。
這個所謂的勝利,是詐勝。
從一開始吃了詐和沒賠開始,不論勝敗都是敗。某程度上,這個勝甚至比敗來得更壞。
尤其是麻將。所謂的運勢是一氣呵成的果,也許狗運是別家給了甜頭種下的惡果,又或詐和打斷別家運 勢。
即使不信運,這樣讓出來的勝,不是詐勝是啥?
一子錯,果然滿盤皆落索。
這樣子寫出來,算是自我懺悔,並牢記著,最基本的小心謹慎在任何一件事上,都是必須的。
一定要快點請友人吃糖水,求個心安理得,否則怎敢再戰四方城?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