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昨晚 又 上不到網。
依舊的用弟弟的電腦。
打網誌。對上一篇。
發現良久在弟弟電腦上裝的九方仍在。
自家電腦的九方,早已因逼迫自己用速成為由,永久刪除。
用速成已有一年。慢是慢,既是打得慢的慢,也是慢慢的進步的慢。
心癢,再用九方。
九方果然是老相好。多久沒接觸,一用起來還是得心應手,每粒字也順著零思考的手指,在鍵盤右方的一至九上按呀按,我想要的字,在畫面上公整地排列。
感覺上寫的東西比平日流暢,也順心。
是速成不能給予,而且久違了的觸感。
不用多想每個字的輸入碼時,在用字組句的心思自然更充沛。
用九方寫字是個愉悅的過程。
從來覺得技術再重要,還是比不上靈活的心思。
只要想好了,然後再找尋適當的技術,學習需要的部分,用在把心想好的做出來,就是。
也有點過分樂觀的想,透過這樣的過程,技術會慢慢的增長。
有點理想跟現實抗衡的意味。
現實是(其實很天真地討厭這個字眼),技術確切地影響最終的成品。
就是打字這樣簡單的事,(打字的)技術好一點,已能把腦袋用在解決思維,而非解決技術的層面。
這些老掉了三十六隻大牙的問題,心底裡明白不過。只是為懶惰為無知找藉口,大學時每上技術課時,特別是那些天生八字不合的程式操作,上課時都是得過且過,做習作時就找高人二三指點,過後就把僅餘的認知迅速掉進資源回收筒,再要用時又嘆書到用時方恨少。
技術當然無止境,也不能鯨吞所有字的輸入碼,但至少也要達到一般的要求。現時還差得遠。
就從活用十隻手指打字開始(一般我是用兩隻手指打字的)。
手指抽筋。加油。
4 則留言:
當年都係在黑暗中玩ICQ,兩個星期就學會倉頡。
大學的習作筆記,到現在還在存在harddisk,還燒了DVD ^_^
哈,可惜我先學速成,也早已沒兩星期狂玩MSN的勁。
而大學大部分的習作,隨著一次硬盤死亡,成了陪葬的娃。哀哉。
對不起,想了良久也想不到認識你與否。望指教!
之前認識,現在認識 ^_^
現在是重新認識了,假若之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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