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死唔死咗幾年嘅電腦,月前病入膏肓到唔可以再入,也終於捨得買部電腦。貪過癮加慫恿底下,買了部蘋果來玩。既然要買桌上型,又只是分期,就決心買部最大的 — 廿七吋螢幕的艾麥。
對慣四角早已變色的十七吋螢幕,井底蛙一見又大又白一件過的艾麥,滿心歡喜之餘,也開始懂得擔心早前朋友的忠告:地方細細,是否食到廿七吋?當時心想,唔買最大,好蝕。又想,書桌也不是小,廿七吋,撐得住。
幸運的是,如我所想,書桌的確供奉到艾麥,左右兩邊甚至有空位剩。而且,深啡色的書桌跟雪白艾麥成了對黑白配,看起來倒是對天作之合 — 如果遠看的話。
原來容不下艾麥的不是書桌,而是房間。又不能說是房間的問題,而是房間格局的問題。書桌和床對著放在窗的左右。坐在桌前,就是背著床。坐的位置,也是床和書桌間的空隙,當然不寬。除非坐在床上,否則跟書桌距離想遠都難。
問題也在這裡。以前十七吋就剛好,第一次在家把玩艾麥,頂頭出現的訊息,都得抬頭看。我估,那抬頭的幅度就像在地下看二樓!
左右都係。要看一左一右的視窗,倒像在尖沙嘴碼頭看北角和西營盤。一坐在艾麥前,頭部就上下左右又搖又轉,像做伸展運動般。
其實,只要可以坐得遠點,一切都好。鬼叫後無退路!太身臨其境的視覺體現,遲早整盲我對睇半日螢幕就攰到傻的可憐眼。
另一個解決方法,是把坐位升高,令眼睛水平跟艾麥頂看齊,合符正確電腦使用坐姿。可是,椅子是十數年歷史了,上升下降做不來。
現在對了兩週,退到退無可退,伸直條腰坐,然後將頂頭出現的東西由二樓拉落地下睇,是自救方法。呀,唔知係對耐咗定點,艾麥廿七吋又成了習慣,頭也繼續上下左右擰了。
循例都要扮有啟發性。透過此事,我體會到:
(一)冇咁大個頭,唔好戴咁大頂帽
(二)機關算不盡
都懂了。艾麥,謝謝你。
(縮細一點點吧,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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