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3日星期二

無恥的內疚

這次遺失的東西比以前遺失的東西都來得難求。

大意是我一個嚴重,但又無法,又或無心根治的問題。
若果把我每一件遺失的事件記錄,那這個檔案一定是塗花塗滿的。
而且,在某個程度上,也算精彩。
有誰會在一年內遺失了三次錢包而又都可以尋回?
其中一次可是在外地旅遊時遺失,然後在一個月後找回的。
厲害吧。
我真的為這些因為大意而引起的破財而自豪過,把他們當中一些英偉的事蹟來四處講。
想起來好像有些不對勁。

這次遺失的,是一張老照片。
一張老得當九十多歲的外婆還是青春少婦,姨媽和媽媽都還是白胖嬰兒的一張黑白照片。它比證件相更細小,相邊也黃了。出奇地,相片的影像本身的黑白還是分明得很。

有一晚,媽把這照片拿出來,有點興高采烈的,叫我猜相中的人是誰。
媽很少會這樣。
其實,她之前也問過一張小相片可否放大,又可以放到多大。
答過她後她總喜歡說沒事。所有用錢和會麻煩到別人,包括親人的事,她都很少會做。
若果她問得到,那就真的蠻想了。
問著問著,原來那是在鄉下的舊屋裡找到的一張照片。
我爽快的把照片收起,因為她會叫我不要把照片放大,雖然她很想。
面對媽這種拖拖拉拉,想做又不敢說的個性,實在讓急性子的我發瘋。
這次我沈不住氣,不禮貌的把照片搶過來,用一張作文紙包起,放在錢包內,想著第二天到沖曬店把照片放大。

第二天到了沖曬店,發覺照片並不在錢包內。

那時先是一慄,細心想想昨天的情節,心想還是應該在錢包內。
後來想,媽昨晚反應這麼大,可能是她把相片偷偷的拿回了。
再隔了一會,我又想媽應該不會碰我的東西,因為我對這些擅闖很是反感,媽也知道。
甚至有一刻,我想,依照以往的慣例,隔了一會這張照片可能會像以往的錢包卡片套般,自動現身。

回到家,我有點心急的把房間和客廳都找過一遍。
在平日欠缺整齊的亂葬崗尋找這麼小的一張相片比平日的鎖匙電話都要難。
無功而回。
我用了半死的聲調問媽有否自己拿回了相片。
她先說了沒有,然後就淡然的說是否弄失了。
剛才這樣東找西找已經穿了崩。

她說,算了,這樣更好,天助我也,我也不想曬照片。
她說,我不喜歡舊東西,我不喜歡緬懷過去。
她說,別再找了,浪費時間。
她說,怎麼你這麼固執。
她說,我都沒有不高興,怎麼好像你還比我著緊。
她說,好吧,下次回鄉下看看還有沒有這些照片。
她說,哎喲,我明天出馬,找找看吧。
她說,講明先,我找到也不會給你去放大的。

換著別人把我值得懷念的東西遺失掉,我一定會失控。
還要是不情願的給了別人。
也沒有想過,這麼快就給弄失了。

媽在這些情況都比人冷靜。

除了不斷把房間和客廳東找西翻,努力搾乾腦汁回想那晚搶照片的情景,以及再行一遍到達沖曬店的路之外,我什麼也做不到。
這麼一張小相片,用一張像中學生練習薄內撕下來寫字條給同學的小紙,怎找。
還有,怎麼我會把這麼重要的東西用這麼草率的方法包起來?

晚上,我禁不住問媽,我這樣弄失你的相片,你沒有不高興嗎。
她想了一會,說,你下次小心點吧。

用別人珍貴的僅有回憶來換得冒失大意的教訓,價值不菲,也情非得意,但希望物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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