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5日星期四

夏天


早一兩個月都蠻空閒。
公司要做的事其實不算多。我也大模廝樣的把工作攤分,讓自己透透氣。
近日忙碌再度歸來。不幸的是,有一個我負責的工作是我從未做過的。
一直對此有點擔心,因為這個工作是技術性的,而技術性的問題一向惱人。對於我這種沒耐性的人就更甚。
對此工作有些期待而又擔心。
今天一做,發覺當中的難度比自己所想象的更高。兩碼子的事實在讓人不快。
而且,我更發現自己失去之前為工作認真擔憂的拼搏感,變成有點不知死活玩到尾的頹靡。
這大概就是,玩「創」個心。
可是,我真的覺得我所擁有的技術在這次顯得力不從心。
我想做好它。
卻做不好它。
久違的壓力,又來了。

這東西惹人討厭,讓人心浮氣燥,情緒低落,陣腳大亂。
不過,在它消失之後,我不會再因為同一件東西而再遇上它。
我相信。又或是,我想。
多麼意氣風發(在我的標準來說)。
可是,我還是在為這東西苦惱著。苦惱了一整天,應該先去睡過覺。


看完了《我的名字叫紅》。
看是純粹因為這是一本由諾貝爾得獎作家寫的作品(書實在太多,也不知選甚麼書看才好。既然想看,就只好選一些有認可,拿獎,有名,又或是別人推薦的。這是對celebrity和branding的盲目推崇之一,又或者,只是羊群裡的羔羊。)( 怎麼括號內的字會比括號外的字還長,我對括號的使用可說是隨便至極。括號這東西對於懶惰不想組織的人來說可是一個恩物)。
就這樣,我每天背著這本五百多頁的書來來往往。
我把握時間的在從家到公司(and vice versa)的地鐵行程中,每次看它個三四版。
也忘了從甚麼時候開始看。總之,在早幾天假期,我把它了結了。
若果要寫它的review,相信是一篇長篇大論。
我沒有能力,也沒有心思去寫它。
一個對伊斯蘭文化,藝術和宗教的批判。一個層層疊疊錯縱複雜的敘事。

這幾天沒書看,袋子輕了,感覺怪怪的。

貫切我把所有東西粗用的浪費傳統,我的耳筒壞了,它可是買了不久的。
狗娘養的。
還有我親愛的爺爺留下來的手錶,也給我弄壞了。
狗娘養的,是我。

不小心罵了我的母親,噢。


很久沒打這麼長的東西。
雖然累人,但集中在文字中的確讓人舒適了。
這也是大學時代養成的好習慣。
也真的學到些好東西呢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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