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當然同情露宿者、老人家,但身為政客,我不能投入過多情感。我要為香港的福祉着想,不能單為同情,而贊同長遠對香港不利的政策。
記者和政客針鋒相對。專業的記者,聽到多麼逆耳的言論,還是拉出個微笑,又以身份角度,旁敲側擊。 我禁不住想,這條問題,倒可以問問記者本人:你的做事風格,是你的個人觀感,還是身為記者所需?
記者看到婆婆在濕漉漉的地下,執起溶溶爛爛的紙皮時,會說:「GREAT!」因為這是記者需要的畫面。
記者聽見婆婆努力背誦的退休保解說,還手舞足蹈舉起拳頭時,會說:「SHE IS VERY GOOD」因為這是記者需要的畫面。
記者聽見執紙皮的婆婆說自己喜歡自力更生,不想攞綜援時,會說:「THIS IS INTERESTING」因為這不能帶出她想「GET TO」的「POINT」。
記者看見婆婆在僭建的房間住,但房間還不算「太少」,是否在想昨日再三叮囑的事:「THE ROOM HAS TO BE SMALL VERY SMALL。」
記者看見房間的天花穿了個窿,改為着力以這個窿,講這房間環境有多惡劣,口吻有點興奮地說:「THIS CAN FALL DOWN ANYTIME。」順勢篤了一篤,天花竟真的沙沙聲,跌了幾塊碎片下來。
記者在深水埗街上看見那些拾荒者,看見深水埗街市一帶的混亂,看到的是「STORY」。一個貧困無助的人,是一個「CHARACTER」。記者的談話方式,是拿到幾句可以「GET TO THE POINT」的句語,幾個「POWERFUL」的畫面後,就應該全速撒退,因為「WE HAVE ENOUGH」。
一個又一個受訪者,一個又一個訪問,一個又一個故事。記者的作用是全速散播,關心夠用就得,闊度比深度重要太多。這就是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