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5日星期一

認罪


過馬路,紅燈。無車,過。

半路,見兩警。退不得,續行。

警察截,我詫異。

謂,紅燈過路,何辯。

無語。

記身份證,不爽,西面。

續說,發票將寄,罰款。

大怒。咆吼道,咩—話—?罰幾銀?

回曰,未知,等上庭。

狂怒,疾走。心忖,為何偏偏是我?

未幾,同一警竟再致電,問九問七。

再怒吼,咪講過你(條粉腸)聽?

警曰,要確保電話為真。

週後,發票到,召上庭,亦憤亦惘。

一直無視,伴誡,不上庭,將通緝。

大驚,嘆,乜玩到咁Q大鑊?

就範,悔過,行書。

罰款。



謹記。

















過馬路,紅燈。無車,過。



*事發喪母三小時後

5 則留言:

:-j 說...

守下規舉,好嗎?憤怒青年小朋友。

你那個離你漸近的朋友上

葉 啟 俊 說...

我那個離我漸近的朋友:

我知此憤怒有點打橫來,惱此事可能是在惱自己。

冇錢畀人罰啦!


:-{y

choman 說...

:-C

點解我個ICON咁唔開心既...唔制

葉 啟 俊 說...

還是叫其實好 :-A

choman 說...

忽然咁正面我接受唔到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