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我沒試過這麼驚死。
今日到比斯奇附近的雪山遠足,因為是閒日又是淡季,雪山無一人,靜得耳朵嗡嗡聲,遠處的山羊踩在積雪上的聲音清晰得離奇。其實除了香港,大多數地方的行山都真是山,而不是行山徑,也沒有和商場一樣小朋友都識跟的標記。
似乎雪將路標蓋過了,我都是跟着似有若無的腳印行,卻再次在異地行山時找不到路,決定回頭。
上山踏雪只是要出更多力,把腳拔出來又插進去,從香港行山用品店買來的行山鞋,在雪中抽揷力有不逮,慢慢連褲腳都濕了。落山就更怕跣腳,以為是厚雪踩進去,踩不成卻跣了下去,好些時候索性滑下去。
好了,看到下面好像有條腳印路,但中間這段似乎有點滑,就滑了下去,還覺得滿好玩,拍了片。滑着滑着,這斜坡不經不覺地越發陡斜,斜得我站不起來,一望身邊的樹之間的高度差距,就知自己玩大咗 。想爬上去找回原路已是不可能,滑下去又怕越滑越急,停不下來就大檸樂。雙手因為要強抓着雪,以防不受控,凍得發紅腫痛,腰部以下也全濕了。
其實,賓館在看得見的山腳,只是離這不上不落的斜坡似乎還很遠;我也可以打電話求救,可是我不喜歡出醜。這離死亡還很遠,但我當時想,越是想死,死就蒲頭,應驗了。之後,我想,要是我死在這裏,隔了多久才有人知道?我相機內的照片會否登報?
連自己都覺得可笑,但我最擔心的是,我們相隔多月,好不容易還有一週就見面,要是在這時候死去,我怎能瞑目?而且,他會很傷心的。所以,我 不 能 死。
我別無選擇,決定繼續滑下去。滑過好些和機動遊戲有得揮的斜坡,斜坡終於緩和了,終於滑到一個站得穩的地方。
我沒死。
餘下的幾日,我還想再去行山,也想在市內踩單車,而且要坐飛機。平日喜歡的事,竟多了分會唔會死的杞人憂天 — 說是杞人憂天,不是因為不會發生,而且因為冇得擔心。
在見面之前,我 不 能 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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