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0日星期六

雨紛紛的控訴




人高的缺點,曝露於落雨天。

遮擋得住天上雨水,抵不到地下攻擊。由面至腰,全身成為行人用遮度高的尺,高些的篤頭,矮些的插腰,部位不一,勁道不相伯仲。縱然練成左閃右避如扭波軟骨人,避過遮刀遮劍遮斧頭,遮還可由天接雨,反彈二傳成身任射,有如以前荔園玩的救火水槍般,越射越興奮。但最厲害的還是冷不勝防的開關傘大水炮,一開一關水花四濺,要格外小心。

但相對以上種種無心插柳(真插,我是柳,也成蔭!),更可恨的是明明廣東人機智,騎樓處處供擋雨,但大模斯樣照擔大把遮的不在少數,令原本逼爆的街道更逼更爆,逼無遮者出騎樓淋浴。行動不便、老人小孩、拎住一袋二袋者當然情有可願,但慣性不收遮者,為鬱悶的雨天再添煩亂,確實有欠公德。肆意將遮任意亂打亂插,更不為天理所容。

每次看見有人在瓦遮頭下擔遮,「收遮啦」經常谷到上喉嚨,爆出來時該和「收皮啦」差不多暴烈。縱然睙氣甚盛,但尚算壓得住,只用厭惡眼神直射壞蛋,逼迫他們大徹大悟,改邪歸正。可惜功力未達純青,又或是眼神更像是狂燥症病人叫人捉返佢入青山的訊號,我行我素繼續全天候擔遮者眾。

於我來說,瓦遮頭下擔傘和電話開大聲玩遊戲睇片聽歌一樣惡頂,罔顧他人安寧,真真正正的冇公德。有時,看着街上一片群傘亂舞的景象,我就不禁想該有人跟我一樣想法,覺得擔遮也該有一套操守?落雨天時既保護自己和親友愛人,又不影響他人,跟在天災人禍時處世,該也是一樣吧?



試問怎能喜歡落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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