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

飲和信




多年不見,他左邊眼蓋上的藍暈依舊。眼睛下方新添的一抹灰黑,並不如身上的新郎燕尾服使人覺得時日穿梭。卻也只是霎眼新,再認真一看,新郎燕尾服跟中學校服的分別原來並非太大,人還不是個老模樣。要翻一翻的,是腦內的記憶。

確實想不起上一次見是何年,但最少最少也該有七年了。自中學畢業後,間中聽到多少疑幻疑真的近況,配以面書上或遠或近的照片,猜想這名人兄的生活,自覺有個概念。每次同學敘會,從殷切的追問近況,到循例問一句作間場之用,再出現時就已是結婚了。良久不見,一見就是婚宴,不無突兀,卻亦無不可;人家敢請,我也敢飲,反正也想見見,見見會成個甚麼樣子。

用個「敢」字可是認真的。換着是我,數年不見,就是找也覺別彆;一來就請飲,難免有「炸人」之虞,罪名不重,但也不願擔當。這名現居澳洲的公子,除了炸我之外,還要我當僱傭炮手炸人,炸了一次沒中還要再炸。這份從天而降的差事,可真是難當。到了飲宴當晚,早到了廿分鐘,第一句碰面不是問好,而是問我點解咁遲,又是一陣不解。

一輪打造浪漫感動難忘時刻的影片儀式獨白過後,忙碌的新郎走過來,跟我說的第二句,是「叫你搵人,搵到得番你自己一個」。也沒好氣,只說「面書發了訊息」,換來老奉的「面書發訊息我都得啦,使鬼你」。真沒好氣了,只能生着悶氣,總算是場喜事嘛。

然後,新郎老爸和新郎走了過來,半醉,說就得你哋幾個嚟,真係夠朋友。也不知怎的,大家竟然提起以前中學時代時會寫信,也是一陣尷尬又溫情的笑聲。新郎說,就得呢兩個麻甩佬會寫信畀我,又再惹來一陣尷尬又溫情的笑聲。那時只要不是於同一班或同一校讀書,就已經要寫信了,何況是去了他鄉?那個還未太興電郵,大家還在艾斯厥的年代,面書時雞煙彈金以及社交媒介都未出現,靠的就是寫信。大家似乎很想以舊時肉麻事重拾情宜,但着實害羞,害羞得要么喝腰斬;可幸的是重拾情宜的目的達到了,至少夠撐過這一餐,也夠抹掉剛剛的悶氣。爸以長輩的身份,語重深長的總結道,你哋係真朋友,肯寫信嘅人,鮮矣。有人提道,那該繼續寫信,熱絡點嘛。又有人說尷尬骨痺,以明信片代之。我說,面書不就容易?

席散,人累,未有赴下場。新郎說,約食飯吧,認真的。我說好,你畀個日子嚟,我約。新郎說,未知。我說好,心想,如無意外,這該是最後一次見面吧?



而我其實把這些信都存好,放到房內一個角落,只是我怕太青春,都不敢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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